招生政策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政策解读

时间:2012年4月24日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http://www.js.gov.cn),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 [2012-4-12 14:00:13]
[主持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已于2012年1月12日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走进访谈直播室,为大家解读《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2012-4-12 14:00:52]
[主持人]: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他们是: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杨树兵,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副处长顾春明和主任科员殷雅竹。欢迎各位的到来!欢迎您胡厅长! [2012-4-12 14:01:36]
[胡金波]: 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在这里为大家介绍《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内容。 [2012-4-12 14:02:01]
[主持人]:胡厅长,首先想问一下您,我省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2012-4-12 14:02:21]
[胡金波]: 好的。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各地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基本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园需求。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突出,群众普遍反映“入园难、入园贵”。我省于1986年颁布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已经不能解决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亟需出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新的规定。 [2012-4-12 14:03:32]
[主持人]:胡厅长,颁布《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2012-4-12 14:04:01]
[胡金波]: 2010年1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学前教育的地位、性质和发展思路进行了全新定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制定我省学前教育新的规定已具备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2012-4-12 14:05:02]
[主持人]:那么《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包含哪些内容呢? [2012-4-12 14:05:17]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有七章内容,分别是总则、保育教育、教育机构、保育教育人员、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0项条文。具体可以概括为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学前教育办学资源、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益、规范保育教育日常管理、维护保教人员合法权益、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 [2012-4-12 14:07:01]
[主持人]:颁布和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呢? [2012-4-12 14:07:10]
[胡金波]: 颁布和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最重要的意义是,在法律上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年来,我国的学前教育一直实行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和正规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办园体制,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基于福利性的办园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已经发展成为涉及千家万户的公共教育事业,现有的办园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2012-4-12 14:08:24]
[胡金波]: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同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将学前教育正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本次制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首要任务就是将国家新确立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以法律形式稳定下来,为学前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2012-4-12 14:10:24]
[主持人]:怎么落实学前教育中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呢? [2012-4-12 14:10:40]
[胡金波]: 为落实政府主导体制,《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了省、省辖市、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学前教育发展中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教育、财政、编制管理、卫生等部门和组织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职责,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012-4-12 14:11:47]
[主持人]:对于社会反映比较多的“入园难”问题,《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能起到什么作用? [2012-4-12 14:12:19]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一个很重要的使命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入园难”问题。近年来,随着全省各地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和县镇,大、中城市流动人口持续增加,但各地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却没有及时跟上。不少地区出现了学前教育资源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的现象,直接导致人民群众感受到“入园难”。 [2012-4-12 14:14:17]
[胡金波]: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每1万至1万5千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人口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还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幼儿园”,以“满足学龄前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为保障这一规划落实到位,《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还提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并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两级教育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新建、改扩建居民区,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置学前教育设施,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 [2012-4-12 14:15:54]
[主持人]:“入园贵”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对此有哪些规定? [2012-4-12 14:16:20]
[胡金波]: 为了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入园贵”问题,《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应当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对此,《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给出了清晰的界定: [2012-4-12 14:17:09]
[胡金波]: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通俗一点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是在办学条件、办学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同类公办幼儿园基本相当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政府资助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旦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必须接受比营利性幼儿园更多的约束性管理。 [2012-4-12 14:19:06]
[胡金波]: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都必须执行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联合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被褥、服装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为名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 [2012-4-12 14:20:39]
[主持人]:下面我们来回答一些网友的提问。 [2012-4-12 14:20:59]
[网友 飞翔]问: 为什么现在幼儿园学费那么贵? [NO.1]
[殷雅竹]:公办幼儿园都执行政府限价,您说的学费贵应该是指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基本由家长分担,所以会收费高于公办幼儿园。 [2012-4-12 14:22:04]
[网友 刘爱林]问: 农村合格幼儿教师待遇如何落实? [NO.2]
[顾春明]:为了确保保教人员的基本素质,提升师资队伍质量,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除了明确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还明确规定,实行幼儿教师和卫生保教人员职务(职称)制度,建立专业评价机制,规定幼儿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权利。同时还明确,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应当维护保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保障保教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县、乡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目前,我省已经起草了学前教育职称评审办法,从今年开始,在南京、扬州、泰州3市试行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并逐步在全省推行。随着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加,各类幼儿教师,包括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将逐步依法得到落实。 [2012-4-12 14:24:02]
[网友 幸福小家]问: 我们夫妻在苏州打工,户口都是苏北的,买了一套房子太小不能上本地户口,请问孩子想在苏州上幼儿园有什么途径?谢谢! [NO.3]
[殷雅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都可以申请入园。幼儿园接收有困难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统筹安排。具体请到附近幼儿园或当地县级政府教育部门咨询。 [2012-4-12 14:25:57]
[网友 孩子他爹]问: 上公办幼儿园要找关系,民办幼儿园稍微好一点的,特别是跟双语沾边的就收费很高,便宜的又怕孩子吃不好,师资力量不是很强,老百姓真是很苦! [NO.4]
[马 斌]:我省已普及学前教育,但不同体制之间的幼儿园收费还是有差别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连续出台了文件,要求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使全省幼儿园2015年70%、2020年90%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要求,同时,省财政也落实了支持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政策,促进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向普惠性幼儿园转变,这就使学前教育均衡化,缩小园际收费间的差距。对孩子在幼儿园的用餐问题都有明确规定的,不是任幼儿园随便确定的。师资队伍问题已成为近年来各地发展学前教育的一个工作重点,正在不断改善。 [2012-4-12 14:27:12]
[网友 梅花香]问: 对于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是如何加大监管的? [NO.5]
[杨树兵]:2010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其中提出要依法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对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适应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及财务监督、完善民办学校合理回报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机制等做出了具体要求。如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制度,促进学校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定期发布办学信息,逐年核定招生规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收费、变更等行为的管理。建立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对民办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学,不按期过户资产、办学条件不达标、违规招生收费、财务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取得回报或取得回报比例过高、抽逃或挪用办学资金、虚假宣传、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年度检查不合格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2012-4-12 14:29:25]
[网友 青草茵茵]问: 什么时候幼儿园能够实现义务教育? [NO.6]
[顾春明]: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行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除了公益、免费的性质,还具有强制性。3—6岁的幼儿是否要强制入园接受教育,还值得商榷。尽管如此,《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目前,我省已经有部分地区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随着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免费学前教育的区域会逐步扩大,年限也会逐步延长。 [2012-4-12 14:30:26]
[网友 江北人]问: 我们小区很大,但是没有幼儿园,请问条例中是否计划在每个大型社区办幼儿园?本人觉得孩子小,还是就近入学好,接送方便、安全! [NO.7]
[殷雅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每1万至1.5万人配备1所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2012-4-12 14:31:07]
[网友 现在的孩子养不起]问: 现在社会上广开早教班,价格高得惊人,请问胡厅长您怎样看待早教?这些早教班为什么收费这么高?! [NO.8]
[胡金波]:早教是指0-3岁教育,早教要讲科学,遵循幼儿身心成长规律,防止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现在早教市场不够规范,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引导早教事业健康发展。 [2012-4-12 14:32:05]
[网友 物价飞涨]问: 孩子的伙食费又涨了,吃的也并不见好,咋办? [NO.9]
[马 斌]:幼儿园的伙食问题是属于服务性收费,都有规定要求,价格问题也是与市场一致的。如果您发现有什么突出问题可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2012-4-12 14:33:03]
[网友 一样的天空]问: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有没有机会上公办幼儿园? [NO.10]
[杨树兵]:有。 [2012-4-12 14:33:16]
[主持人]:胡厅长,江苏的外来流动儿童很多,刚才也有网友问到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些孩子的入园问题呢? [2012-4-12 14:34:00]
[胡金波]: 2011年9月,国务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提出,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两为主”政策。《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将这一思路写进了法条,明确要求幼儿园布局应当充分考虑幼儿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等需求,并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园,幼儿园接收有困难的,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应当予以统筹安排”,切实维护了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2012-4-12 14:35:51]
[主持人]:国家对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也就是说家庭是要负担孩子的入园费用的。那么,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确实缴纳不起保教费用的,怎么办? [2012-4-12 14:36:23]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前孤儿入园给予资助”,将学前教育扶困助学制度纳入法律规定的义务范畴。我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已经全面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省财政对各地给予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省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对市县给予分档补助。 [2012-4-12 14:38:19]
[主持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提出了一个“融合教育”的概念,什么是“融合教育”? [2012-4-12 14:38:43]
[胡金波]: “融合教育”旨在让残疾儿童融入正常儿童的社会生活,让身心条件许可的残疾儿童进入正常幼儿园。《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对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给予了重点关注,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出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概念。要求“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教育、财政等部门和残联等组织应支持幼儿园实施融合教育”。 [2012-4-12 14:40:22]
[胡金波]: 对于确实没有能力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正常教育的孩子,特殊教育学校应当设置学前教育班予以接纳,并配置适合残疾幼儿特点的场所和设施,为其保育教育和康复提供帮助。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实行免费,所需经费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保障。 [2012-4-12 14:41:03]
[主持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对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很关注,具体有哪些规定? [2012-4-12 14:41:27]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禁止幼儿园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学龄前儿童成长规律的行为。对违背上述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2012-4-12 14:42:06]
[胡金波]: 3-6岁的儿童处在语言学习的最佳时期,也是数概念的萌发阶段,不恰当的学习方式会对儿童今后的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禁止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学习方式。所有幼儿园必须遵循幼儿心理发展规律,坚持保教并重、游戏为主,让幼儿在丰富多样的游戏活动中学习和掌握语言、感知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和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自由想象力。 [2012-4-12 14:43:14]
[主持人]:幼儿教师们普遍都很关注《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条例中有哪些内容与他们有关呢? [2012-4-12 14:43:47]
[胡金波]: 为确保保教人员的基本素质,提升师资队伍质量,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均衡配置幼儿园保育教育力量,建立区域内保教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并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幼儿园给予扶持。二是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规定幼儿教师、保安员等应当取得职业资格,保育员、保健员等应当取得岗位任职资格。 [2012-4-12 14:44:51]
[胡金波]: 三是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规定幼儿园每班应配备2名以上教师、1名以上保育员,公办幼儿园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四是实行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务(职称)制度,建立专业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规定幼儿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权利。五是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应当维护保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应依法保障保教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县、乡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2012-4-12 14:46:34]
[主持人]:长期以来,幼儿教师是没有专门的职称序列的,似乎这不是一个专业的工作领域,这种状况会改变吗? [2012-4-12 14:46:43]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务(职称)制度,建立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权利。我省已经起草了学前教育职称评审办法,从2012年起将在南京、扬州、泰州3市试行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在全省实现“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的目标。 [2012-4-12 14:47:55]
[主持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有没有就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作出要求? [2012-4-12 14:48:06]
[胡金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从法律层面建立了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各级财政经费分担机制。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分担学前教育财政经费,省、市政府通过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各地发展学前教育(省财政2011年已下达奖补资金3.6亿元)。 [2012-4-12 14:48:46]
[胡金波]: 二是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标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县、乡两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之比应不低于5%。县级以上政府应制定幼儿园人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人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人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残疾儿童人均经费标准应高于普通儿童人均经费标准。 [2012-4-12 14:49:15]
[胡金波]: 三是建立学前教育扶困助学体系。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中最后一个被纳入贫困资助体系的学段,国家提出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财政资助制度,江苏率先制定出台了资助办法并下达专项经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前孤儿入园给予资助”,将学前教育扶困助学制度纳入法律规定的义务范畴。 [2012-4-12 14:50:27]
[胡金波]: 四是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可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运行开支给予补贴,公办幼儿园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2012-4-12 14:51:03]
[网友 小谢]问: 我的孩子快3岁了,老家是徐州农村的,夫妻俩在南京做生意好几年了,我们的孩子能上什么幼儿园? [NO.11]
[殷雅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都可以申请入园。幼儿园接收有困难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统筹安排。具体请到附近幼儿园或当地县级政府教育部门咨询。 [2012-4-12 14:51:42]
[网友 朱先生]问: 想创立一个幼儿园,不知道政府部门在民办幼儿园方面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需要什么资质? [NO.12]
[殷雅竹]: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如需申请创建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相关规定和江苏省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可以到当地政府咨询具体资助政策。 [2012-4-12 14:52:15]
[网友 郁闷的妈妈]问: 我家旁边一所公办幼儿园要交赞助费才能上,而且要找人,为什么? [NO.13]
[殷雅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都可以申请入园。幼儿园接收有困难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统筹安排。如有入园需求,请到当地县级政府教育部门咨询。
    关于交赞助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不得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为名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如确有幼儿园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请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 [2012-4-12 14:53:04]
[网友 亲亲宝贝]问: 近两年媒体上有关于幼儿园的负面报道,有些出现,如果自己的小孩在幼儿园受到体罚应该怎样反映?如何处理? [NO.14]
[马 斌]:师德建设一直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如果个别幼儿在学校受到体罚的情况,家长要及时向孩子问清情况,及时向园长反映并能举证,由园长与当事人核实,情节严重的向地方教育部门反映。 [2012-4-12 14:53:41]
[网友 家有龙凤]问: 请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领幼儿助学券?我家是双胞胎,可以领吗? [NO.15]
[杨树兵]:南京市专门出台了幼儿助学劵申领办法,凡是符合条件的幼儿家庭都可以申领。具体申领条件可向南京市教育局初教处咨询。 [2012-4-12 14:54:35]
[网友 茄子]问: 是不是所有幼儿园都不允许收赞助费?如果我发现证实有幼儿园收取赞助费,该向什么部门反映?举报有用吗?会如何处理呢? [NO.16]
[殷雅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不得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为名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如确有幼儿园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请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 [2012-4-12 14:55:33]
[网友 实话实说]问: 对于幼儿园老师收礼的现象,大家都心照不宣了,主管部门虽然一再表示坚决杜绝严肃查处,可是这样的社会现象丝毫没有改变,究其原因,不能全怪老师,也不能怨家长,还是社会资源不公造成的,都怕孩子在幼儿园不受重视,老师的责任心也被金钱淹没了,苦的是老百姓!胡厅长,这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希望您能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NO.17]
[胡金波]:正像这位家长所说,出现这样的现象,既有幼儿教师队伍管理的问题和个别教师师德的问题,也有部分家长“怕孩子在幼儿园不受重视”的心理因素。长期以来,我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幼儿教师和保育、保健、保安等人员队伍建设,在不断提高幼儿老师保教水平的同时,高度重视保育教育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如果今后您还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处理,不断提高广大幼儿教师的师德水平。 [2012-4-12 14:56:08]
[网友 徐女士]问: 幼儿园向家长另外收取信息费,一年80元,请问这个费用收取合理吗? [NO.18]
[殷雅竹]: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需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核,具体请咨询当地物价部门。 [2012-4-12 14:57:32]
[网友 非诚勿扰]问: 强烈呼吁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建立有效监督机制,避免老师势利导致对孩子不公平的现象! [NO.19]
[殷雅竹]:国家、省、市对幼儿园都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请具体说明您遇到的问题。 [2012-4-12 14:58:21]
[网友 笑笑妈]问: 胡厅长您好,如果您给未来的孙子选择一家幼儿园,会如何选择?会参考哪些依据,并且应该具备哪些证书?谢谢! [NO.20]
[胡金波]:一是方便就近,二是经教育部门审批具有资质的合格幼儿园。 [2012-4-12 14:59:12]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的耐心解答,也谢谢网友们的热心参与。 [2012-4-12 14:59:59]
[胡金波]: 谢谢!如果大家还有关于学前教育方面的问题,可登录江苏教育网(http://www.ec.js.edu.cn)“在线咨询”栏目进行咨询,也欢迎给我们留言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