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扬州市关于做好2013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5月8日    

扬教考〔2013〕18号

 

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

免费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市区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文件要求,现就今年江苏省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的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参加2013年中考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男生;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4. 身心健康,符合师范类考生体检标准;

5. 参加培养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

6.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县(市、区)人口比例和幼儿园师资需求,经扬州市教育局统筹确定2013年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计划。

我市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由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负责培养。

三、招生程序

1、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所属市考生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扬州市

5月11日—5月12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面试学校联系方式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511-86887040、88911067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61号  网址:www.zjc.edu.cn。

(3)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原件及2张二寸免冠照片,不需交纳面试费。

2志愿填报

各县(市、区)考生按户籍所在地单独填报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生源学校负责实施。

志愿填报的考生报考资格由市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

3提前录取

(1)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工作安排在中招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

(2)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录取后不再具有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1.本次招生考试组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招生办和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2.各县(市、区)招生办和生源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局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面试动员工作,组织面试汇总和志愿填报等工作,正确引导考生报考。

3.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之间要就各个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