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时间:2019年7月5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职扩招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    学校介绍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依山建校,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

二、    招生对象

1、具有江苏省镇江市户籍或在镇江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待业人员等。

2、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中职)阶段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3000/

640105

酒店管理

100

3000/

630903

物流管理

100

3000/

四、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确定为71-14日,报名网址为https://szbm.njcit.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镇江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

五、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六、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总分200分。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专业以11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七、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01971-14

网上报名

https://szbm.njcit.cn/

201975-20

现场确认

镇江市学府路6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府路校区

20198月中旬

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8月中下旬

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及体检事宜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8月中下旬

体检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8月底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八、学籍管理、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学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社会人员的招生培养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依托江苏省网络课程和江苏继续教育网络,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学校在优质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和教学改革上给予保障。学生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课程等)学习课程并取得成果,学校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可记入学生的学业学分。

十、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申诉方式:

1、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962286

2、信函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编:212028

3、网上举报

电子邮箱:jw@zjc.edu.cn

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11-889628598891106788962490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

联系人:,邮编:212028

招生办网址://zsw.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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