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2023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

时间:2023年3月15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41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2022年成功入选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距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学校紧贴高职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理念,扎实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对接、职业能力与基本素质能力有机衔接,为地方培养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地理位置佳

Ø  学校坐落于镇江高校园区内,毗邻沪宁高速、京沪高铁、新312国道和243省道,交通便捷。

设施条件优

Ø  全新校区生活条件好,学生公寓房间全部朝阳,配备空调。食堂品种丰富、价廉物美。

Ø  无线WiFi校园全覆盖。

Ø  实训设备先进,教学环境优。

就业前景好

Ø  就业率高

Ø  收入待遇高

Ø  就业渠道多

Ø  创业成效好

Ø  学生技能强

师资水平高

Ø  学校有教授36人、副教授237人,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Ø  教职工主持完成国家、省、市各类科研成果2000余项。

升本途径多

Ø  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本科名校开通“专接本”渠道,学位获取率高达95%

Ø  鼓励学生参加“专转本”“专升本”考试,学校不设门槛。

二、指导思想

1.通过文化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招生对象、要求及招生计划

1、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报考学前教育、护理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取得10门科目全部合格,其他专业对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情况不做要求。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23年镇江高专提前招生拟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

招生代码

合计

计划数

学制(年)

备注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交通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100

3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2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20

 

医药技术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520501

120

20

10合格

眼视光技术

520901

20

 

药品生产技术

490201

20

 

药品质量与安全

490206

20

 

药物制剂技术

490203

20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420903

20

 

卫生护理学院

护理

520201

250

40

10合格

助产

520202

60

 

健康管理

520801

150

 

财经商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110

50

 

电子商务

530701

2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20

 

财富管理

530205

20

 

现代装备制造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10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3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30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490213

20

 

丹阳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570102

40

40

10合格

艺术设计学院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40

1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10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1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10

 

人文与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75

15

 

旅游英语

570203

20

 

现代文秘

590401

20

 

法律事务

580401

20

 

合计

835

835

 

 

注: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考办法

1.报考形式:网上报考

2.报考时间:第一轮填报时间:2023323日—25

第二轮填报时间:2023420

3.报考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的高职

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二)志愿填报

考生最多可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三)校测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校测采取笔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考试时间:第一轮校测 202342

第二轮校测 2023423

                 (1)  考试地点: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2)   考试内容:由我校组织命题考核,采用笔试,题型为选择题与判断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及英语方面知识。

                 (3)   考核分值:校测成绩满分为300分;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情况进行赋分折算,一门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

(四)校测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02342

第一轮校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3414日前

网上公布第一轮拟录取考生名单

//zsw.zjc.edu.cn/

2023423

第二轮校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3426日前

网上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

//zsw.zjc.edu.cn/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我校对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考生的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类考生采取美术统考成绩+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如同分将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做退档处理。

2.录取分数:普通类=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3.拟录取名单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

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加分政策:我校执行《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如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大一项分值。

6.按教育部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

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工科类5300//年,文经类4700//年,医学类6200//年,艺术类6800//年;住宿费800//年。

六、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申诉方式:

1.电话举报:051188962286

2.信函举报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编:212028

3.网上举报:jw@zjc.edu.cn

八、招生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额外费用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对作弊考生,如未入学者,取消其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院校要及时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4008881410 0511-85752330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

联系人:徐老师、朱老师

邮编:212028

招生处网址://zsw.zjc.edu.cn/ 

镇江高专官方微信公众号:zjgz_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