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时间:2015年3月2日    

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410

高校全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市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

二、高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243人、博士、硕士学位203人,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占地661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等13个学院,34个专业。

三、招生专业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未被录取、且报考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其自身情况,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不参加对口单招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但其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5) 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4700元/年,工科53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八、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以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后顾之忧。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邮政编码:212003

咨询电话:0511-88962859 0511-88911067

网    址:www.zjc.edu.cn